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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助伤“鹰” 却被警察带走 全因小伙初衷变味

时间:2018-01-21 15:21人气: 编辑:News_李远见

“卖吗?”对方摇头。“价格好说。真不卖?”1月15日,见对方还是拒绝了,金华永康市公安局古山派出所民警表明身份,将河南小伙小赵带回了派出所里。

怎么回事?原来,十余天前,小赵爬山时救助了一只被网网住的鸟。鸟的翅膀有些受伤,料无法起飞,小赵便将它带回了家。

通过网上搜索相关信息,小赵猜测自己捡到的是只凤头鹰,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小赵了解到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,但他还是将其一直养在身边

1月15日,正值古山的赶集日。要去集市上摆摊的小赵带着“爱宠”一起去了。他让“鹰”停在肩上,爪子则用链子绑着。当晚,在集市上巡逻的古山派出所民警吕海鹏远远看见小赵手边的猛禽,顿时警觉起来。随即,一名辅警便衣靠近,装作见猎心喜的样子,询问小赵是否愿意割爱。这也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。见小赵果断拒绝,民警有了判断,便走近亮明身份,将小赵带回局里询问。

经鉴定,这只鸟实为红隼,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根据法律规定,国家保护动物不允许私自饲养和买卖,在未获得当地林业部门许可的情况下,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。了解红隼的来源,也确认小赵并不打算进行买卖,民警便对小赵进行了教育,后在森林公安的指导下将红隼放归山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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